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10月1日--4月30日)9:00--12:30、14:00--15: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8495008 023-78842218
工作职责: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和委托开展劳动人事争议的排查预防、立案审查、案前调解、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处理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