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镇属各部门,各职能办公室:
当前,复工复产、冰雪雨雾、春运返乡风险叠加,为有效预防摩托车、电动车“两违”引发的亡人事故和群伤事故,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决定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鹿角镇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
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两轮摩托车、载货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以下简称摩托车、电动车“两违”)引发的较大事故和群伤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镇成立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刘建宏任组长,副镇长张小兵、派出所所长冷晓波任副组长,镇应急办、镇派出所、镇消防队、镇交通办、镇综治办、镇社事办等办室负责人和各村(社)支部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马宪彬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和协调、调度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飙车炸街”、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成果,推动摩托车、电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养成不改装、不飙车、不乱停的习惯。
(二)针对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突出问题,通过大宣传、大警示、大执法、大督导、大曝光等方式,确保实现“一提升两下降”工作目标,即: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明显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违法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坚决杜绝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重点
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只装货、不搭人、戴头盔、靠右行,电动四轮车有驾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为重点,针对性开展综合治理行动。
四、实施步骤和措施
分四个步骤实施。
(一)部署准备(即日起—12月31日)。
制定部署方案,开展工作培训,增加学习场地,印足宣传资料(供参考的宣传资料见附件2),为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具体措施:
1.镇应急办、镇派出所、劝导员要组织开展一次培训,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流程、规范执勤、文明用语,学会使用“重庆道交安系统”录入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详见附件6)。
2.镇应急办要印制宣传资料发放到劝导站,镇应急办要在劝导站、场镇、村口、农家乐、学校周边等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标语、海报,浓厚整治氛围。
3.要设置停车场地,逐村设置交通安全学习点,方便违法驾驶人就近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二)宣传劝导(2023年1月1日—1月31日)。
——大宣传工作
以“不违载 不超员 戴头盔 靠右行”为主题,突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通过微信、短信、大喇叭、海报、宣传资料、广泛发放和广播倡议书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提示,并持续宣传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具体措施:
1.派出所要结合“一标三实”工作开展辖区实有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车主排查登记,并同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镇应急办、村社通过赶场日集中宣传、院坝会、下乡提供审验服务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违法驾驶和搭乘摩托车、电动车危害、法律后果以及下阶段将开展集中整治和教育学习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短信“一旬一提示”,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
2镇应急办要组织农村“六支力量”做到逢赶场、红白喜事必宣传提示;村社每天通过短信或微信向驾驶人发送提示信息。
3.每个劝导站以及镇口、村口、场口均要悬挂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宣传音频不少于两小时。
4.加强有奖举报宣传。在派出所、乡镇的服务窗口、场口、村口、村委会、学校及周边、用工大户、农家乐及餐饮场所张贴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和交通安全宣传海报。
——大劝导工作
镇派出所、镇应急办要结合路检路查开展宣传劝导。农村劝导站在劝导、制止、纠正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行为时,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
具体措施:
1.镇应急办走村入户对摩托车、电动车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提示,同时掌握车主、上牌、购买保险、联系电话等相关情况,并将摸底掌握的情况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
2.镇派出所、镇应急办要对执勤过程中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行为开展宣传劝导,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对不听从劝导的,严格依法处罚。
3.农村劝导站要加强有效劝导。各劝导站每周路面有效劝导制止交通违法不少于30件,(有效劝导指:劝导、制止交通违法,并将相关情况和照片上传“重庆道交安”系统)。对不听从劝导的,要视频固定证据,通知派出所或乡镇道安办予以处罚。
(三)大整治(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
——大整治工作
按照“月旬周日”整治日历,采取“集中+联合”等整治模式,强力整治农村地区超员、违法载人、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整治高压氛围。
具体措施:
1.镇派出所要联合辖区乡镇道安办每天在场镇、学校周边、农村用工大户周边、摩托车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乡村公路设置不少于1个检查点,每个检查点每天开展不少于4小时执勤,重点在早晚学生上学和用工出行高峰时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两违” 检查,每周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违法行为不少于6件并及时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
4.镇应急办要在场镇路口、摩托车及电动车通行量大的乡村公路设置检查点,每周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违法行为不少于5件并及时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对工作发现的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违法驾驶人承诺不再违法并申请参加交通安全集中学习教育的,暂不予处罚,参加学习期间要妥善保管车辆。对违法驾驶人不愿参加学习教育的,要在落实“面对面”警示教育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本通知下发后,同一驾驶人累计3次实施“两违”违法(含)的,原则上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大警示工作
以农村地区“两违”违法驾驶人为重点,全面启动集中学习教育,发动村社、学校和用工单位协同加强帮扶教育,多措并举提升安全文明驾驶和守法意识。
具体措施:
1.全面启用摩托车、电动车“两违”交通违法集中学习点,要根据违法人数和居住分布,科学合理组织交通安全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式,帮助违法驾驶人取得学习实效。
2.注重协同教育帮扶,要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将 “两违”驾驶人和搭乘人通报其所在的村社、学校、用工单位,协调单位组织采取宣传教育、道德评价、警示提醒等方式,增强交通违法人员的守法意识。
——大曝光工作
县安委办、县道安办深入辖区道路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制作警示片每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大会上进行曝光。
(四)持续巩固提升(202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
固化有效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
具体措施:
1.全面总结工作做法和阶段成效,固化有效做法,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2.持续深化实施,以两轮、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为重点,持续深化开展大宣传大劝导大整治大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源头、宣传、路面综合治理措施,常态长效开展集中学习劝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镇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大、“两违”违法突出,引发恶性事故风险高,加之县安委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党委政府的考核并每月通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推进。成立工作专班,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强力推动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
(三)规范文明实施。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和劝导,规范执勤执法用语,严禁强制拖移车辆,严禁收取停车保管费。要加强集中学习的规范管理,优化学习内容,不得收取任何学习费、资料费,不得超出学习范围或变相处罚。
(四)做好信息录入。对检查劝导发现、举报查证属实的“两违”行为,要及时、如实录入“重庆道交安系统”,以便于集中学习、考评通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