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太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民委、镇属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镇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太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太原镇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彭防发〔2021〕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围绕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发生,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经镇政府研究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专项行动结束后自行撤销)。
组 长: 吴 维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小海 党委委员
成 员:镇党政办、财政办、应急办、社事办、文化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规划环保办、派出所、卫生院、学校的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火灾防控有关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1.推进移民安置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小区要设立住宅楼栋长,并在醒目区域公示。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对麒麟新村、高桥新村、黄木坝新村等开展“生命通道”整治;对占用楼梯、过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和私接乱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 ,分类实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新村小区隐患整改责任清单,确保限期销号。
2.推进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整治。2021 年底前,对古镇古寨设置完善消防给水管网和消火栓,接通消防用水,因地制宜设置消防水池、消防车取水源;完成公共区域和生产经营场所电气线路穿管保护改造,拆除、规范乱拉乱接的电气线路和燃气管线,并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居民自行整改。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占用防火隔离带的,一律予以拆除或清理;对建筑密集区,要将建筑相邻较高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按要求设置防火隔离带,并纳入“一镇一策”整改方案。
(二)加强重点对象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应急办、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住宿饭店、餐饮店铺、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排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督促落实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
2.加强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督导核查。派出所、应急办要组织对加油站进行风险专项督导核查。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节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督促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任务。
3.加强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镇社保所、应急办等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太原卫生院、高桥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等涉疫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落实值班值守、消防设施检查维护、重点部位火灾防范等措施。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人员及时安全疏散。
4.加强旅游景区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镇文化服务中心、应急办、各村(社区)要组织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单位对照火灾风险指南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问题。结合景区和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定期开展集中提醒、培训警示和应急演练,健全消防安全评估预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三)抓好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
1.抓好特殊对象消防安全风险管控。针对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派出所、应急办、经发办等部门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列出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限期销案;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问题,督促企业合理设置防火分区,强化消防用水保障,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2.抓好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各单位要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堵塞疏散通道、飞线充电等行为;派出所、应急办加强源头管控,严查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以及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对设置在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评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予以停用、搬离。
(四)遏制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建强基层力量。各单位要结合本地经济、人口和火灾风险状况,因地制宜设立多种形式防火力量,由镇政府组建一支半专业消防应急队伍;鼓励各村(社区)挂牌设置村(社区)消防工作站,承担消防管理任务,建立一支50人以上的消防安全志愿义务队;完善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
2.强化隐患整治。派出所、应急办要加强对“五户大院”、“三合一”场所,各村(社区)对独居老人、留守妇女儿童、连片村寨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等问题,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 人的,要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并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
3.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消防委托执法机制,派出所、应急办要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切实做到执法“清零”。加大监管对象检查执法力度,2021 年底前全部检查一遍。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4.强化消防宣传。各单位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制作发放知识类消防安全海报;依托媒体平台和农村“大喇叭”、小区“小喇叭”,曝光火灾隐患,发布预警提示。用好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发动重点人群开展线上学习。各单位组织网格力量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消防常识,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
(五)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火灾防范。
1.落实重要节点严格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分时段组织对节庆活动、旅游景区、饭店旅馆等区域和场所集中开展消防检查指导,紧盯用火用电、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祈福祭祀等关键环节,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
2.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对县两会等重大活动场所,逐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落实“六加一”防范措施,安排力量现场检查、执勤值守,确保现场安全。
(六)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
由林业服务中心督促护林员开展巡山护林工作,实现林区防火网格化管理,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进入林区祭祀活动人员增多,护林员必须全天候开展护林防火巡查,严防森林火险发生。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 年12月7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召开单位动员会议、群众会、院坝会,确保家喻户晓。
(二)组织实施(2021 年12 月8日至2022 年3 月25 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调度、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 年3 月26 日至3 月31 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化”推进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坚持精准施策。2021 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行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跟踪督改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推行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落实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发动群众查找身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三)严格监管执法。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实现全覆盖,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检查核查。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肃督导考核。镇政府将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督导检查和单位年度工作检查重要内容,加强明察暗访,推动任务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单位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隐患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并将今冬明春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和公示承诺张贴在单位显要位置照片报镇应急办备查。
附件:1.太原镇2021年今冬明春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统计表
2.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