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柳府发〔2022〕66号
石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柳乡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两委”,乡属各部门,各职能办公室:
经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现将《石柳乡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柳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石柳乡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行停秩序,遏制减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畅行秩序带来的影响,切实提升我乡交通出行环境和城乡品质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有效遏制摩托车违法和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我县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乡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针对违规加装遮阳伞、场镇乱停乱放、“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以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源头管控、部门共治、路面纠正、教育引导等综合治理,力争实现“三个一批”和“三个减少”工作目标,即:纠正一批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警示教育一批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及超员违法行为,警示一批三轮车货箱载人违法行为;摩托车违规改装明显减少,摩托车不戴头盔及超员情况明显减少,三轮车货箱载人情况明显减少。
(三)整治重点。
1.重点车型: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自行车。
2.重点违法:加装遮阳伞的违规改装行为、违法停车、摩托车、三轮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影响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
3.重点区域:场镇、农村公路交通违法突出、舆情反映强烈的重点道路。
二、组织领导
乡人民政府成立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乡长陈忠均任组长,连湖派出所所长许靖、副乡长张果任副组长,乡应急办主任马万奎、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李登举、农服中心主任谭光尧、石柳乡建栏村劝导站劝导员、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摩托车综合治理办公室在应急办,由武装部长、副乡长张果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马万奎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统筹、推进实施和协调、调度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7月31日)。
搭建工作专班,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梳理排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压实部门责任,利用“线上+线下”“窗口+路面”“走访+短信”以及进村入户、进学校等宣传渠道,召开摩托车、三轮车驾驶员集中学习培训,并且利用建栏村导站搭建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张贴海报、案例警示,广泛宣传摩托车、三轮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的危害,形成共同抵制、社会共治的氛围。
(二)执法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
经对宣传教育阶段评估合格后转入执法整治阶段。深化开展部门联合共治行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违法驾驶人下车学习,引导其自觉遵法守法,切实将突出乱象整治到位。
(三)巩固提高(9月1日—9月30日)。
经对执法整治阶段评估合格后转入巩固验收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经验,对重点区域路段开展检查验收,系统分析整治存在的问题,并通报突出问题,切实固化治理措施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实施联合治理。乡道安办牵头,联合保家交巡中队、连湖派出所、乡农服中心、平安办等相关科室,将监管工作前移至源头,对违规加装遮阳伞、消声器和非法改装等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执法行动,严禁加装遮阳伞、消声器和非法改装,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每周开展1次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各村及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共同抵制违法。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整个行动始终,一是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党政办通过政务易平台,文化服务中心通过微信工作群、智媒体加大宣传,对摩托车违规加装遮阳伞、消声器和非法改装违法行为进行案例曝光,讲清说明违规加装遮阳伞阻挡行车视线、降低车辆稳定性、加重事故后果和非法改装消声器的违法危害处罚后果,引导群众共同抵制。二是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各村牵头,将摩托车违法整治宣传作为宣传主题之一,进学校由学生带动家长,做到全覆盖。各部门及相关科室要教育引导员工率先垂范,模范遵守。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张贴发放宣传海报、资料、设置安全提示牌,劝导自行拆除遮阳伞、恢复非法改装的消声器,签订《守法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每月组织1次摩托车、三轮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三是设置违法学习劝导点。建栏村劝导站设置1处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对违法驾驶人组织下车学习、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相关科室务必认清此次摩托车整治工作对于解决我乡交通顽疾和提升乡村建设具有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摩托车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强化督导问效。整治期间,不定期地组织力量深入一线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对落实不力村组,将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