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柳府发〔2023〕53号
石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属各办公室: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石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柳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石柳乡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印发
石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重要回信精神,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以点带面、由标到本”的工作思路,全面整治农村垃圾、生活污水、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接乱拉等现象,有效提升垃圾分类、厕所治理、庭院美化、道路亮化、文明生活水平,建成干净、整齐、有序的美丽宜居村庄。
二、工作责任
各村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为本辖区主要责任人,对此次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负主要责任。涉及以下重点区域(行业),责任到人,明确如下:
公共区域:责任人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责任办公室为社事办、交通办、规划建设环保办)
河沟:责任人为村级河长、各小组长
林区及周边:责任人为生态护林员(责任办公室室为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
病死畜禽:责任人为防疫员(责任办公室为农业服务中心)
八类重点人群人居环境:责任人为各村干部和帮扶干部
三、行动时限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考核奖惩
采取季度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纳入村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和村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及分管环境卫生村干部个人绩效考核,考核达不达基准分值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发年终绩效工资,具体执行以2023年乡党委、政府与各村支两委、各分管领导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
每个村每季度评选1个清洁卫生示范组(详见附件一)。
每个组每月评选1户清洁卫生示范户,纳入积分奖励(详见附件二)。
(一)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三)。
(二)计分方式。
量化打分采取百分制。采取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石柳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乡党委书记张晓辉、乡长张雪峰为组长,副书记陈传国、副乡长陈周为副组长,乡社事办、乡应急办、乡农服中心、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乡财政办、乡文化站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由蔡小勇同志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要切实履行好责任,加强涉及领域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各相关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好行业指导责任,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驻村领导包片,驻组干部包组,村组干部抓落实,形成乡、村、组干部三级合力,强化工作对接,细化工作举措,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责任体系见附件四)。
(二)强化经费保障。乡财政办要加强资金筹集调度,及时落实必要工作经费,确保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抓住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正反两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对群众进行宣传引导,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并更好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百日攻坚行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面整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日常督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附件一:石柳乡2023年度**村“清洁卫生示范组”评选表
附件二:石柳乡2023年度**村“清洁卫生示范户”评选表
附件三:石柳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四:石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责任体系
附件一:
石柳乡2023年度**村“清洁卫生示范组”评选表
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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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卫生情况 简介(500字以内,可另附材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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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意见 |
年月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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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2023年度石柳乡**村“清洁卫生示范户”评选表
户主姓名 |
村组 |
联系电话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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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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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卫生情况 简介(500字以内,可另附材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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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意见 |
年月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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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美丽庭院”每季度评选一次。年度家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一是涉嫌违法建设的;二是发生刑事案件或有“黄赌毒”情况的;三是侵占集体土地,损害他人财产的;四是组织或参与非正常上访的;五是有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
附件三:
石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评分标准 被考核村:参与考核人员:考核时间:年月日 | ||||
评价项目及分值 |
评价标准 |
评分细则 |
得分 |
备注 |
组织领导(15分) |
是否每月安排部署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会议记录、)。(15分) |
查阅资料,缺少一个月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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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整治(85分) |
村民委室内外是否干净整洁(查看物品摆放、卫生状况)。(5分) |
不干净整洁,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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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10分) |
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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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有无不经无害化处理,乱丢病死畜禽现象。(10分) |
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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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房前屋后是否干净整洁,农机用具摆放有序(随机抽查5户重点人群)。(20分) |
发现一户卫生脏乱差的扣4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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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周边是否有白色垃圾。(5分) |
发现一处扣1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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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沟渠内是否有白色垃圾或漂浮物。(5分) |
发现一处扣1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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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体(桶)是否及时清运处置。(5分) |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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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院落是否存在垃圾乱倾倒,形成临时堆放垃圾点。(5分) |
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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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干部、公益性岗位、党员自身人居环境是否做好。(20分) |
发现一户扣5分,扣完为止。 |
附件四:
石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责任体系
村别 |
组别 |
乡级责任人 |
村级责任人 |
备注 | ||||
主要领导 |
责任领导 |
乡责任人 |
村主要责任人 |
村具体负责人 |
村具体负责人 | |||
石柳村 |
1组 |
张晓辉张雪峰 |
陈传国 马良 |
周建红 |
王子强13896809275 |
陈文金 |
朱安维 |
|
2组 |
谭光尧 |
冯庆国 |
李永俊 |
|||||
3组 |
田景润 |
周华江 |
陈华二 |
|||||
4组 |
蔡小勇 |
李长路 |
李登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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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 |
龚翰卿 |
王子强 |
梁家福 |
|||||
6组 |
周聪 |
何云霞 |
高成彬 |
|||||
建栏村 |
1组 |
王付全陈周 |
宁环琼 |
蔡栋18716940855 |
蔡盛朝 |
蔡胜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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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 |
谭光超 |
周躲 |
蔡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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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 |
张治强 |
王晓娅 |
高亨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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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 |
李锐 |
蔡盛朝 |
高绍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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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 |
唐德照 |
周清华 |
周清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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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 |
曾睿 |
周维锰 |
周克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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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 |
田建涛 |
蔡进松 |
蔡进松 |
|||||
8组 |
蔡进松 |
吴加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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荞竹村 |
1组 |
徐玲朱国家 |
申海霞 |
蔡盛家15095986693 |
廖邦明 |
蔡登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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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 |
周清林 |
蔡盛家 |
蔡立平 |
|||||
3组 |
王旭杰 |
陈宏远 |
廖国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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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 |
廖建超 |
陈泽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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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 |
王娇 |
朱元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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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 |
张小林 |
梁枫 |
柏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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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洞坪村 |
1组 |
张果陆大双 |
冉茂明 |
陈洪文13228576039 |
陈启海 |
陈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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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 |
崔鑫 |
陈启海 |
向国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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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 |
李登举 |
陈洪旭 |
陈洪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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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 |
李世晓 |
宁小刚 |
王冬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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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 |
万世祥 |
陈泽沛 |
刘汉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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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 |
陆大双 |
陈华奎 |
陈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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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 |
徐小芳 |
叶春燕 |
陈华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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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组 |
陈磊 |
陈昆 |
陈洪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