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8429001
单位职责:为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供服务;负责土地、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事务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土地、林权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或权属纠纷调处;负责保护和管理辖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发展林业生产;承担辖区内造林绿化等生态修复有关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