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义府发〔2021〕60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三义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义乡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属各部门,机关各办、站、所、队、中心: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还未结束,新型变异毒株不断出现,国内多地先后出现本土疫情,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防控压力。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人流物流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彭水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彭肺炎组办发〔2021〕20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重点环节防控、强化应对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外防输入各项措施
(一)严格落实返乡人员和高风险地区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返乡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接触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工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按照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严格落实7天集中封闭管理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第1、7、14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完善本辖区本行业防控措施。要密切关注变异株检出情况,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对来自奥密克戎毒株流行国家(或地区)或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返乡人员,按照县级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
三、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落实常态化监测。严格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口非冷链货物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医疗机构人员、农贸、商超市场从业人员、快递从业人员、隔离场所服务人员、药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进口环节、医疗机构、农贸商超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及物品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所有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4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二)扩大“两节”期间监测范围。根据节日期间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特点,在常态化检测基础上,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医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地面、墙壁、物品表面进行核酸检测,每次采样不少于3件,2个月内要实现辖区上述医疗机构检测全覆盖;对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村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环境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抽检,每类场所每次采样不少于3件,春运期间实现1次全覆盖。
(三)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所有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四、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乡级各部门、村社区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2.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
3.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县内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所在单位要通报单位所在辖区村(社区),由单位所在村(社区)通报目的地区县。
4.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村(社区)和所在单位要督促落实。
5.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具体安排根据县教委要求执行),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
6.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7.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型企业务工人员跨省(区、市)流动后需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一旦我乡发现本地疫情,辖区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跨乡、跨县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划定的管控区域和风险区域人员要严格执行出行管理规定。
(二)强化境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排查管理。根据来彭返乡人员近期旅居史和感染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管理:
1.对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市外其他口岸入境人员,以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推送区域协查的返乡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协查人员排查工作,确保24小时内完成时空伴随人员、48小时内完成重点区域驻留人员协查任务,确保区域协查数据协查率达到100%,重点涉疫人员协查“不漏一人”。
2.对高、中风险区来彭返乡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
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乡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4.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乡人员和外省(区、市)高风险岗位的来乡人员(自行申报),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
5.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乡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彭返彭人员,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高、中风险区所在地或出现本土病例所在地为直辖市的,该直辖市所有来乡人员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健康监测。
6.其余市外来乡人员,引导其24小时内主动做1次核酸检测。
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全程佩戴好口罩)。
(三)加强返乡人员排查。所有市外返乡人员,返乡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村(社区)要做好14天内境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工作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我乡高风险岗位人员返乡后实施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其他非境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要在24小时内尽快完成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聚集、不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四)落实全方位排查。依托疫情防控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响应协查任务请求,第一时间开展排查,按需发送提醒短信、进行健康码转码;完成协查任务后,及时反馈排查结果。加强返乡人员健康码(含行程码)查验,要引导有重点地区旅居史、高风险岗位的返乡人员利用“社区报告二维码”填报个人信息,按照健康管理要求及时落实管控措施。要加强社区排查,落实网格化管理。村(居)民委员会要利用小区登记、社区居民报告、外来人员主动报告等方式,掌握所有市外返乡人员信息。
五、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二)强化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防控。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工作各项措施,每日开展院感巡查。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加强重点部门环境的清洁消毒。定点医院严格执行“不陪护、不探视”规定,非定点医院实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做到“一人一护”、固定陪护。
集中隔离场所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合理分区和设置通道,预备医疗废弃物暂存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康复期患者及其他重点人员要分楼层或分楼栋隔离。集中隔离对象应当单人单间居住,不得随意外出走动,不允许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解除隔离前核酸检测必须双采双检,确保检测质量。落实物品分区管理,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内物品不能随意交叉使用;相关使用的物品要严格做好消毒措施。隔离场所要至少设置“点长”1名,配齐各类工作人员,确保服务保障和管理到位。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实行轮班制,工作期间一律在岗集中封闭管理,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闭环转运,加大核酸检测频次,离岗后要实行“7+7”管理和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超市(商店)、旅馆、餐馆、学校、建筑工地、学校等重点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含行程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持续做好健康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行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农村赶集、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引导公众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压实属地属事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加强免疫接种目标人群的摸底统计和组织动员,做到重点人群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引导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落实全流程管理责任,保障疫苗安全、接种安全和信息安全,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落实医疗救治“四有”要求,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加强政策宣传,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强调接种义务和责任,引导群众特别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加强针,提高加强针接种率。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本土疫情或国内疫情出现新的变化,输入风险显著加大,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三义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