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镇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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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镇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彭水县平安镇印发了《平安镇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现对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订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

为促进全镇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培育示范社,帮助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具体问题,促进健全合作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合作社竞争力和服务社员,带动增收能力,在全镇范围内起到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平安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于20194印发了平安镇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全镇范围内的专业合作社

2.总体原则:平等对待每一个合作社。对于优秀的合作社积极推荐、给予支持;对虚报贫困户产业带动情况的专业合作社,采取谈话、整改、通报批评等措施。

、政策问答

(一)问:什么是表现优秀的合作社?

1.正常运行2年以上,成员60户以上;

2.年产值(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合理,民主管理落实到位;

3.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构、独立的会计核算,合作社为全体成员建立了完整的个人账户;

4.能对成员进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方面的服务,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统一销售率均在50%以上;

5.农民合作社成员的标准化生产率较高,制定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立了完整的生产记录制度;

6.产业发展符合全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或具有当地产业特色等。

9.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的比例不低于60%

8.农民合作社在当地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社员评价认可度高

(二)问:具体怎么给予推荐和支持呢?

1.对于优秀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荐其进行市级专业合作社建设

2.对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专业合作社,优先安排实施农业产业项目

3.对产业发展较好、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专业合作社在每年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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