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
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24〕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8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县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三四六”工作思路和“一主两辅”产业发展规划,有效整合涉农资源,组建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协同,兼具区域性服务功能和行业性专业服务功能的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打造以农合联为平台、合作与联合为纽带、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2024年,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探索建成县农合联和绍庆、保家、郁山、黄家、普子、龙射、鞍子等7个镇(街道)农合联。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38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60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涉农”贷款资金达到2亿元以上。
到2027年,全面建成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实现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深度融合、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力争组建农合联18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75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100个、撬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资金达到5亿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服务载体,全力推进改革落地
1. 规范组建农合联。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程序依法组建区域农合联和产业农合联。区域农合联按照县、乡镇(街道)分级组建,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农合联依法依规制定章程,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农合联设立秘书处,负责农合联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等日常工作,指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行。县农合联由县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会长由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兼任,秘书处设在县为农服务中心,县农合联与县为农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会员包括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金融机构、涉农企业、行业协会等。乡镇(街道)农合联按实际条件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会长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兼任,秘书处设在乡镇(街道)基层供销社,会员包括涉农企业、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产业农合联围绕全县“一主两辅”等优势特色产业组建,会员包括同类农业产业链上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2024年,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200个以上;到2027年,全县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500个。〔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街道)等〕
2. 建好服务载体。建设县、乡镇(街道)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县级为农服务中心依托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改建,开展产销对接、财务代账、业务代办、农技培训、需求调查、供给调剂等综合服务。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主要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为主体建设,组织农合联会员实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事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农村金融、政策宣传等服务事项。涉农部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可入驻县为农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为农合联会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金融代办等服务。2024年建成3个为农服务中心;到2027年,全县力争建成18个为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彭水金融监管支局、农商行彭水支行、邮储银行彭水支行、重庆银行彭水支行、涉及乡镇(街道)等〕
3. 完善服务功能。区域农合联统筹政府、社会、企业、农民等各方面涉农要素资源,推动区域内各类主体横向联合,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公共服务、政策执行、农情调查等实施工作。县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配置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能;乡镇(街道)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产业农合联主要推动产业链上各类主体纵向联合,开展农资专供、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品牌运营等专业性服务,与区域农合联的通用性服务共同形成社会化协作与专业化分工相结合的为农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等)
(二)聚焦联合合作,全面服务农业生产
4. 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引进培育一批新农人,领办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帮助农民融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采取“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60家。鼓励社有企业、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合作,通过投资、参股等方式创办“强村公司”。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0家,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县为农服务中心为全县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规范财务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会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供销合作社等)
5. 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县、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上下贯通,并与农村综合服务社连接,形成“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服务进村入户,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县为农服务中心要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1个。乡镇(街道)为农服务中心要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农技推广等农业生产服务。(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等)
6.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农村“缺劳种地”等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农艺等专业化服务队,参与“四千行动”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整村连片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农合联参与研发和推广适宜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的农机装备,制定和推广农业生产标准和服务标准,组织产业农合联参与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培育“苗乡农服”等农业服务品牌。到2027年,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75万亩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合作社等)
(三)聚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综合服务
7. 推动流通设施共建。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强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支持农合联会员承建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冷链仓储、集采集配中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对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和管护。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争取通过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培育1个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1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集团彭水分公司等)
8. 推动流通渠道共用。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主体联合合作,整合农村流通服务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双向流通网络,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支持交通、供销、邮政、快递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拓展乡镇(街道)站点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上接县、下联村的集散中转服务能力。整合农业、商务、交通、供销、邮政等部门站点资源,打造“一站式”村级站点60个。(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委、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中国邮政集团彭水分公司等)
9. 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共同培育“彭水晶丝苕粉”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批小而精、精而美的县域农产品“爆品”品牌。积极参与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鼓励支持彭水特色农产品入驻“村村旺”等电商平台,大力发展“彭水赶场”等本土农村电商品牌,打造县域直播电商基地,培育农村数字消费场景,集聚一批农产品直播带货“网红”主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供销合作社等)
10. 强化重要物资保供。提高农合联服务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能力,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健全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建设,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供销合作社等)
(四)聚焦协作联动,创新推进信用服务
11. 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加强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为农合联生产经营类会员精准画像、信用评级、匹配产品。支持农合联与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信用评价服务。推进“整村授信”,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责任单位:彭水金融监管支局、县供销合作社等)
12. 创新涉农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力度。聚焦特色农业产业,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探索禽畜活体、养殖圈舍抵押贷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农合联会员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征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和农合联合作,推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丰富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银行机构服务协同,丰富“银行+担保”“银行+保险”“弱担保”等信贷品类。(责任单位:彭水金融监管支局、县供销合作社、彭水涉农金融机构等)
13. 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各级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镇街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彭水金融监管支局、县供销合作社、彭水涉农金融机构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进“三位一体”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强化考核。县级层面负责统筹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工作,落实“三位一体”改革的主体责任,组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落实相关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供销合作社,由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牵头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协调落实改革具体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三位一体”主体责任,将“三位一体”改革纳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抓手,与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统筹推进,系统制定“三位一体”改革工作方案,周密谋划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鼓励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三位一体”改革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彭水辨识度的改革经验和典型成果。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合作社、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等〕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级层面要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县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县农业农村委要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将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县商务委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税务部门要对农合联成员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县人力社保局要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将政府购买培训服务交给农合联承接。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政策创新和风险管控。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科技、民政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彭水金融监管支局等)
附件: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主要指标
附件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4年目标 |
2027年目标 |
1 |
组建农合联(产业农合联) |
7个 |
18个 |
2 |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
3个 |
18个 |
3 |
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 |
30家 |
100家 |
4 |
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 |
200个 |
500个 |
5 |
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
30家 |
60家 |
6 |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 |
38万亩次 |
75万亩次 |
7 |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 |
60个 |
100个 |
8 |
撬动金融机构投入“涉农”贷款资金规模 |
2亿元 |
5亿元 |